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 移居臺灣零距離

中文 版 移居臺灣 零距離 內政部移民署 發行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相 關資訊簡冊 內政部移民署 發行 移居臺灣 距離 零 大陆配偶在台生活 相关资讯简册

序言 臺灣是個多元的移民社會,因為新住民的加入,使 得寶島文化變得更加豐富繽紛,本署誠摯歡迎大家成為 臺灣的一份子。新住民初來乍到,人生地不熟,不知如 何即時獲取相關資訊,為了協助新住民在臺好生活,本 署與各部會、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共同修編新住民在臺 生活相關資訊簡冊,並編印成中、英、印尼、越、泰、 柬、緬、日、韓等9種語版,內容含括戶籍篇、家庭篇、 衛生篇、福利篇及工作篇等單元,希望簡冊可以成為新 住民朋友在臺生活的好幫手。 本次修編主要係因應法令變更並請相關機關協助重 新盤點新住民常見問題,新增防疫措施、設籍前新住民 健康權益保障、遭逢特殊境遇扶助計畫、投資創業規 範、新住民子女跨國銜轉資源、學歷採認、合法金融匯 1 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兌及愛護臺灣山林等議題,並於文中增加圖卡及相關網 站QR Code連結。此外,也摘錄重要資訊,印製折頁 及製作電子書,方便攜帶及閱讀。 新住民移居臺灣,生活上可能會面臨各種挑戰,本 署期望藉由跨部門合作,實現新住民「移居臺灣零距 離」,使資訊取得無落差,更周全保障新住民家庭之權 益,建構更多元、平等、友善的移民環境。 內政部移民署署長 2 內政部移民署

目 錄 一 居留與入籍(戶籍篇) 團 聚 ............................................. 10 結婚登記 ............................................. 12 居 留 ............................................. 12 定居與初設戶籍 ................................ 15 二 婚姻與家庭(家庭篇) 組成家庭 ............................................. 20 經營家庭婚姻生活 ............................ 21 孕育下一代 ......................................... 23 親子共讀與共學 ................................ 24 三 健康與醫療保健(衛生篇) 加入全民健保 生活無憂 .................. 28 孕婦的產前檢查 ................................ 30 愛護身體 遠離感染 ........................... 32 嬰幼兒與成人預防接種 ................... 34 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3

四 福利資源與人身安全(福利篇) 福利資源 ............................................. 40 性別平等 相互尊重 ........................... 45 人身安全 ............................................. 45 五 就業與權益保障(工作篇) 加入職場 實現夢想 ........................... 52 掌握資訊 贏得先機 ........................... 54 投資創業 設立公司 ........................... 57 六 教育與多元學習(教育篇) 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與學習課程..62 公共圖書館與新住民子女跨國銜 轉資源 .................................................. 64 學力鑑定與學歷採認 ....................... 65 善用社會資源 ..................................... 68 七 理財與繼承(財稅篇) 電子化政府 提升國家競爭力 ......... 70 妥善理財 安居樂業 ........................... 71 有效繼承 生根臺灣 ........................... 72 4 內政部移民署

八 節慶與信仰(文化篇) 認識臺灣主要城市 ............................ 76 臺灣的語言與宗教信仰 ................... 78 多元族群共生共榮 ............................ 78 臺灣民間風俗習慣 ............................ 79 九 食衣住行樣樣通(生活篇) 食在臺灣 豐富多樣 ........................... 84 衣在臺灣 舒適美觀 ........................... 85 住在臺灣 安全便利 ........................... 86 行在臺灣 快速便捷 ........................... 86 消費服務資訊 ..................................... 93 十 樂活臺灣(休閒篇) 社區資源 精彩多元 ........................... 96 假日休閒 輕鬆出遊 ........................... 96 守護山林 人人有責 ........................... 97 結 語:深耕臺灣 自助助人 ....... 100 在臺相關法令問答 ................ 101 附 表 ................................................ 111 5 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新住民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Q&A彙整 問與答(Q&A) 參考頁碼 如果孩子發展比同年齡的小朋友慢,要如何尋 求協助? 26 什麼是乳房X光攝影檢查?政府有補助嗎?可 以到哪裡接受檢查? 36 什麼是子宮頸抹片檢查?可以到哪裡接受檢查? 36 什麼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感 染途徑?潛伏期、可傳染期、常見症狀及預防 方式為何? 37 如果有心理困擾或情緒問題,要如何尋求協助? 45 如果不幸遭受家暴或性侵害,要如何尋求協助? 48 何謂性騷擾?萬一受到性騷擾,要如何尋求 協助? 48 內政部移民署 6 移居臺灣 距離 零

新住民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Q&A彙整 問與答(Q&A) 參考頁碼 如何識別人口販運被害人? 50 就業時,如果遭受歧視或發生勞資糾紛,有哪 些申訴管道? 55 求職時,如何避免誤入求職陷阱?如果遭到詐 騙情事,又有哪些申訴管道? 56 如何取得汽(機)車駕照? 92 如果要報考汽(機)車駕照,可以在哪取得考 試題庫? 92 出國必看不買清單 要保衛臺灣美食,哪些東西不能買呢? 98 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7 Q&A彙整

內政部移民署 8 移居臺灣 距離 零

戶籍篇 一、居留與入籍 團 聚. ................................ 10 結婚登記. ................................ 12 居 留. ................................ 12 定居與初設戶籍. ................... 15 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9

一、居留與入籍 大陸配偶從結婚到在臺灣地區定居設籍成為臺灣地區人民, 流程包括結婚、團聚、結婚登記、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定居至 初設戶籍登記,歡迎您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團聚 國人與大陸配偶完成結婚程序後,國人配偶可持憑下列文件 向住所地內政部移民署代辦大陸配偶進入臺灣地區團聚,但若大 陸配偶在國外、香港或澳門者,須於駐外機構親自送件: 1. 黏貼最近2 年內拍攝符合我國國民身分證規格2 吋照片1 張的 大陸地區人民入出臺灣地區申請書,另第1 次來臺者,尚須檢 附臺灣地區人民申請大陸地區配偶來臺團聚資料表。 內政部移民署 10 移居臺灣 距離 零

2. 大陸配偶的居民身分證影本、其他證照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文 件影本,另第2 次來臺者,請檢附大陸地區旅行證件影本(不 含港澳通行證)。 3. 國人配偶的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正、影本各1 份(正本驗畢 歸還),另第2 次來臺者,檢附國人配偶已辦理結婚登記的戶 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正、影本各1 份(正本驗畢歸還)。 4. 初次申請者,檢附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的結婚公證 書或經我國駐外機構驗證的結婚證件正、影本各1 份(正本驗 畢歸還)。 5. 由國人配偶擔任保證人,並應出具親自簽名的保證書及其國民 身分證正、影本各1 份(正本驗畢歸還)。 6. 在國外地區、香港或澳門的大陸配偶,應另檢附國外地區再入 境簽證、居留證或香港、澳門身分證影本。 7. 證件規費新臺幣600 元。 8. 填妥收件人姓名、住址的掛號回郵信封,自取者免附。 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11 居留與入籍(戶籍篇)

結婚登記 大陸配偶於通過內政部移民署面談,應於入境後30 天內持 憑下列文件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1. 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的結婚公證書或經我國駐外館 處驗證的結婚證明文件正本。 2. 經內政部移民署發給加蓋「通過面談,請憑辦理結婚登記」章 戳的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 3. 國人配偶身分證與戶口名簿正本、印章(或簽名)及最近2 年 內拍攝符合我國國民身分證規格2 吋照片1 張。 4. 法定規費。 居留 (一)依親居留 大陸配偶經許可團聚入境,並已辦妥結婚登記者,可 持憑下列文件向內政部移民署辦理依親居留: 1. 依親居留申請書。(黏貼最近2 年內拍攝符合我國國民 身分證規格的2 吋照片1 張。) 2. 大陸地區配偶申請在臺依親居留資料表。 3. 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 4. 3 個月內核發經驗證的刑事紀錄證明公證書。(最近3 個月內由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國外開具的5 年內刑 事(警察)紀錄證明文件,並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 會、行政院於香港、澳門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 間團體、我國駐外館處完成驗證手續。) 5. 衛生福利部指定醫院所出具的3 個月內健康檢查合格證 明。(最近3 個月內,符合健康證明應檢查項目表規定 內政部移民署 12 移居臺灣 距離 零

的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妊娠孕婦可免接受胸部X光檢 查。) 6. 申請時,剩餘效期1 個月以上的大陸地區護照或通行 證、居民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其大陸地區人民身分的 文件影本(證照經收繳者,應附保管收據)。 7. 依親對象的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正、影本(須登載大 陸配偶姓名及結婚日期)。 8.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9. 證件費: (1) 申請依親居留證副本新臺幣2,300 元。 (2) 申請依親居留證新臺幣2,000 元。 10. 填妥收件人姓名、住址的掛號回郵信封,自取者免附。 ※ 相關資訊可詳內政部移民署「大陸地區配偶申請來臺 依親居留送件須知」,或逕至該署全球資訊網「首 頁/申辦服務/申辦須知/大陸地區人 民/居留」專區查詢,網址:https://www. immigration.gov.tw/5385/7244/7250/7257/ 居留。 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13 居留與入籍(戶籍篇)

(二)長期居留 大陸配偶經許可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滿4 年,且每年 在臺灣地區居住超過183 天者,可持憑下列文件向內政部 移民署辦理長期居留: 1. 長期居留申請書。(黏貼最近2 年內拍攝符合我國國民 身分證規格的2 吋照片1 張。) 2. 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 3. 3 個月內核發經驗證的刑事紀錄證明公證書。(最近3 個月內由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國外開具的5 年內刑 事(警察)紀錄證明文件,並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 會、行政院於香港、澳門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 間團體、我國駐外館處完成驗證手續。另在臺依親居留 期間,每次出境未逾3 個月者,申請長期居留時,得免 附。) 4. 衛生福利部指定醫院所出具的3 個月內健康檢查合格證 明。(最近3 個月內,符合健康證明應檢查項目表規定 的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妊娠孕婦可免接受胸部X光檢查。 另在臺依親居留期間,每次出境未逾3 個月者,申請長 期居留時,得免附。) 5. 申請時,剩餘效期1 個月以上的大陸地區護照或通行 證、居民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其大陸地區人民身分的 文件影本(證照經收繳者,應附保管收據)。 6. 與依親對象婚姻存續中、依親對象死亡且未再婚或於離 婚後,對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的未成年親生子女有扶養 事實、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或會面交往的證明,如:國民 身分證、戶口名簿正、影本或法院判決書等。 內政部移民署 14 移居臺灣 距離 零

7.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8. 證件費新臺幣2,600 元。 9. 填妥收件人姓名、住址的掛號回郵信封,自取者免附。 ※ 相關資訊可詳內政部移民署「大陸地區配偶申請來臺 長期居留送件須知」,或逕至該署全球資訊網「首 頁/申辦服務/申辦須知/大陸地區人 民/居留」專區查詢,網址:https://www. immigration.gov.tw/5385/7244/7250/7257/ 居留。 定居與初設戶籍 (一)定居 大陸配偶經許可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連續滿2 年,且 每年居住超過183 天,可持憑下列文件向內政部移民署辦 理定居: 1. 定居申請書。(黏貼最近2 年內拍攝符合我國國民身分 證規格的2 吋照片1 張。) 2. 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 3. 3 個月內核發經驗證的刑事紀錄證明公證書。(最近3 個月內由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國外開具的5 年內刑 事(警察)紀錄證明文件,並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 會、行政院於香港、澳門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 間團體、我國駐外館處完成驗證手續。另在臺長期居留 期間,每次出境未逾3個月者,申請定居時,得免附。) 4. 衛生福利部指定醫院所出具的 3 個月內健康檢查合格證 明。(最近3 個月內,符合健康證明應檢查項目表規定 的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妊娠孕婦可免接受胸部X光檢 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15 居留與入籍(戶籍篇)

查。另在臺長期居留期間,每次出境未逾3 個月者,申 請定居時,得免附。) 5. 申請時,剩餘效期1 個月以上的大陸地區護照或通行 證、居民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其大陸地區人民身分的 文件影本(證照經收繳者,應附保管收據。) 6. 喪失原籍證明的公證書。(應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 會完成驗證手續;未能於申請時繳附者,經具結後, 得先核發定居證,並於許可定居之翌日起算3 個月內繳 附。) 7. 記載出生地及父母姓名的公證書。(應經財團法人海峽 交流基金會完成驗證手續。) 8. 與依親對象婚姻存續中、依親對象死亡且未再婚或於離 婚後,對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的未成年親生子女有扶養 事實、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或會面交往的證明。(如國民 身分證、戶口名簿正、影本或法院判決書等。) 9.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10. 證件費新臺幣600 元。 11. 填妥收件人姓名、住址掛號回郵信封,自取者免附。 ※相關資訊可詳內政部移民署「大陸地區配偶申請來 臺定居送件須知」,或逕至該署全球資訊網「首頁/申 辦服務/申辦須知/大陸地區人民/居留」 專區查詢,網址:https://www.immigration.gov.tw/ 5385/7244/7250/7257/ 居留。 內政部移民署 16 移居臺灣 距離 零

(二)初設戶籍登記 大陸配偶須持內政部移民署公文、長期居留證及大陸 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至內政部移民署指定服務站換領定居 證,並自該署核發定居證之翌日起算30 日內,持憑至預定 申報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初設戶籍登記: 1. 單獨成立一戶: (1) 內政部移民署核發的定居證、印章(或簽名)。 (2) 房屋證明文件,詳細資料可逕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 資訊網「法規與申辦須知/戶政業務申 辦須知/設籍及遷徙登記/遷入登記」 專區查詢,網址:https://www.ris.gov.tw/app/ portal/372。 (3) 最近2 年內拍攝符合我國國民身分證規格2 吋照片1 張或數位相片。 2. 初設戶籍於他人戶內: (1) 內政部移民署核發的定居證、印章(或簽名)。 (2) 現住地戶口名簿。 (3) 最近2 年內拍攝符合我國國民身分證規格2 吋照片1 張或數位相片。 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17 居留與入籍(戶籍篇)

內政部移民署 18 移居臺灣 距離 零

家庭篇 二、婚姻與家庭 組成家庭. ................................20 經營家庭婚姻生活................21 孕育下一代.............................23 親子共讀與共學. ...................24 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19

二、婚姻與家庭 結婚不僅是相愛兩人的結合,也是兩個家族的結合,甚至是 兩種文化的相互適應。主要包括瞭解彼此與溝通、建立婚姻共識、 姻親相處、家庭照顧與家務分工以及子女教養。 組成家庭 如果浪漫地以為,結了婚,自然就能幸福快樂,那未來的婚 姻生活很可能將是一連串訝異不解的驚嘆號與問號。婚前預備, 不單只是存足夠的錢或是準備婚禮,更重要的是釐清彼此對婚姻 的期待與想像,充分的婚前預備,有助雙方共繪一幅「我們」的 婚姻藍圖。 內政部移民署 20 移居臺灣 距離 零

經營家庭婚姻生活 婚姻幸福有許多要素,包括了彼此的價值觀、良好的溝通方 式、和諧的性關係、妥善的財務管理、適當的家務分工、家人間 的彼此體貼,以及尊重各自原生國(地)特殊的社會文化與生活 模式。 1. 婚姻關係經營 婚姻幸福有許多要素,在良好的溝通方面,要掌握「耐心聽、 慢慢說、適時暫停」的原則,如果衝突已升高到無法好好的對 話,那麼「適時地喊停」將有助緩和雙方的負面情緒。 現代社會已能認同「家事」是全家人的事,而且研究也顯示: 適時地為對方在家務工作上的付出表達感謝,並且願意為另一 半分擔家務,將有助婚姻幸福感的提升。 良好的溝通 適當家務分工 妥善財務管理 分享價值觀 和諧的 性關係 美滿 夫妻關係 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21 婚姻與家庭(家庭篇)

的小叮嚀(一) 愛 2. 和公婆、妯娌、鄰里的關係經營 從配偶雙方的角度,將姻親關係由內往外推,大致可分為雙方 家長、雙方手足、其他姻親以及其他親友關係。面對不同的家 人,會衍生出不同的互動方式,但不變的原則是「不分你我」。 當另一半與自己的家人發生衝突時,要努力扮演配偶與家人間 的溝通橋樑,並協調出彼此都能接受的立場或做法。「家和萬 事興」是華人社會中對家庭的期待。除此之外,也要和社區鄰 里要多多互動,建立社會的網絡支持。 ★好意徵婚 小心反釀成禍 現代網路資訊發達,許多來臺灣的姊妹朋友為幫同鄉姊妹介紹 美好姻緣,而在自己社群平臺刊登代友徵婚的相關訊息,這樣 的行為已經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8 條第3 項,任何人不得以 廣告、網路等方式,散布或刊登跨國婚姻媒合廣告的規定。提 醒初來臺的新住民朋友,切勿因為熱心幫同鄉姊妹介紹姻緣而 誤觸相關規定,違者可處新臺幣10 萬元以上50 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跨國婚姻媒合也不可以私下索取報酬,違者依規定可處 新臺幣20 萬元以上100 萬元以下罰鍰。 若是真心想介紹對象,應從身邊選擇適合的朋友,讓雙方透過 實際互動以增進情感,而不是將個人資訊如商品般張貼於網路 平臺公開宣傳。若於坊間看見跨國婚姻介紹的廣告,也建議先 至內政部移民署網站查詢合法跨國婚姻媒合團體名冊,以保障 長久婚姻及自身權益。 內政部移民署 22 移居臺灣 距離 零

孕育下一代 1. 新手家長的準備 從結婚、迎接新生命的到來,一直到兒童及青少年的照護等, 都是配偶雙方必須學習的功課,新手家長可多加利用「健康 九九+ 網站」資料。 健康九九+網站 https://health99.hpa.gov.tw 配偶兩人要先討論有孩子後的生活規劃,包括金錢、時間、精 力和資源的運用等,提供健全的環境,有助子女日後的身心發 展。此外,雙方也應重視均衡的飲食,避免熬夜、菸、酒或刺 激性的食物,以及協調好如何分工照顧寶寶。 2. 教養子女的方法 教養孩子時,最重要的教養態度包括: (1) 照顧與教養子女是配偶兩個人的事,不論是哪一方,對於 孩子投注的心力都會有重大的影響,因此,「共親職」是 教養的第一步,要讓另一半知道:「在教養的路上,你跟 我一樣重要!」。 (2) 家長教養態度及標準要一致,使用言語或行動支持另一半 的教養態度及行為,並且要以身作則。 (3) 願意與另一半一起討論教養方式及策略,正視教養上的衝 突,並願意透過討論找到教養的解決策略。 (4) 教養的過程難免遭遇挫折或不知所措,家長要多參加各單 位舉辦的親職教育活動,或者運用親職教育網站,不斷地 增進教養子女的知識技能。 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23 婚姻與家庭(家庭篇)

親子共讀與共學 1. 親子共讀 (1) 嬰幼兒閱讀的重要性 「閱讀」,不僅僅只是休閒娛樂或是增廣見聞的來源,對 學齡前的嬰幼兒而言,早期閱讀有助他們腦部正向發展, 因此,從寶寶出生開始,就可以和寶寶一起閱讀囉! (2) 圖書館的嬰幼兒閱讀資源 處於大量書籍與有意義的語言環境中,對閱讀能力的培養 具有重大影響,而圖書館正是培養這個能力的代表性場所。 公共圖書館中有許多免費資源,包括各種說故事活動、親 子手作課程,以及親職教育講座等等,幫助新手家長解決 育兒困難、拉近親子關係;許多公共圖書館,不僅具備豐 富的嬰幼兒館藏,同時也設有嬰幼兒閱讀專區,讓家長與 孩子都能盡情享受閱讀的美好時光。 (3) 給新生兒的第1 份禮物—「閱讀禮袋」 若家中有0 到5 歲的嬰幼兒,可到鄰近的圖書館領取閱讀禮 袋,禮袋中附有指導選購嬰幼兒圖書的教學手冊與可和孩 子共讀的精選好書,針對如何開始與孩子共讀、與不同年 齡階段孩子共讀的小訣竅以及共讀時,可能遇到的困難等, 在教學手冊中,都有專欄文章提供專業上的建議與指引。 各縣市領取條件與方式以公 告為準,詳情可逕至教育部 嬰幼兒閱讀網站查詢,網址: https://www.pccr.tw。 內政部移民署 24 移居臺灣 距離 零

(4) 教育部嬰幼兒閱讀網站 教育部為協助0 到5 歲嬰幼兒家長踏出親子共讀的第一步, 特別設置嬰幼兒閱讀網站,網站中除了有歷年精選好書介 紹外,也有各縣市閱讀禮袋領取方式、親子共讀指導影片、 嬰幼兒專欄文章,以及設有嬰幼兒閱讀專區的公共圖書館 資訊。 教育部嬰幼兒閱讀網站 https://www.pccr.tw 2. 親子共學 「教育」是臺灣培育優秀人才最重要的管道,為提升國民素 質與國家實力,延長基本教育年限為12 年,包括9 年國民教育及 3 年高級中等教育。其中,高級中等教育分為高級中學和高級職 業學校,由學生依其性向、興趣及能力入學,並於課綱增設越南 語、印尼語、泰語、柬埔寨語、緬甸語、馬來語及菲律賓語等新 住民語文課程,供學生擇一修習。大專階段的教育也非常普遍, 目前臺灣共有一百多所大專院校,培育各類優秀的人才。 從孩子進入學校學習開始,家長就必須和學校保持緊密的 聯繫,我們稱為「親師互動」,因為孩子的可塑性很強,學校教 育對於孩子的影響很大,因此,緊密的「親師互動」可以幫助孩 子順利的適應學校生活。此外,新住民在家也可以對子女用家鄉 的語言講故事書、繪本、教唱家鄉兒歌及民謠,讓孩子不僅有機 會進一步認識家長原屬國文化,同時也拉近家長與子女之間的距 離,培養親子關係,擴展孩子的國際視野。 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25 婚姻與家庭(家庭篇)

如果孩子發展比同年齡的小朋友慢,要如何尋 求協助? Q 政府有免費提供7 歲以下兒童7 次預防保健服務,父母可帶 孩子就近至兒童預防保健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接受健康檢查。 如果疑似有發展遲緩情形,也可透過各縣市兒童發展聯合評 估中心或兒童發展通報轉介中心的幫助,儘早確認孩子的健 康狀況。 二年制科技校院2年 二年制專科 學校2年 碩士 博士 國民中學3年 國民小學6年 幼兒園 高級中等學校 (高級職業學校) 3年 四年制 科技校院 4年 五年制 專科學校 5年 大學4年 臺灣的學制 內政部移民署 26 移居臺灣 距離 零 高等教育 國民教育 學前教育 高級中等教育

衛生篇 三、健康與醫療保健 加入全民健保 生活無憂......28 孕婦的產前檢查. ...................30 愛護身體 遠離感染...............32 嬰幼兒與成人預防接種.......34 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27

三、健康與醫療保健 「全民健康保險」是臺灣最重要的社會保險,主要目的在提 升全體國民的身心健康和生活品質。 加入全民健保 生活無憂 「全民健康保險」是臺灣最主要的社會保險。大陸配偶到臺 灣以後,也可以依法申請加入全民健康保險,申請方式及服務內 容如下: 內政部移民署 28 移居臺灣 距離 零

1. 投保條件 大陸配偶只要領有事由為「團聚」、「依親居留」、「長期 居留」的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在臺連續居留滿6 個月或曾出 境1 次未逾30 日,且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6 個 月之日起,應以眷屬身分依附國人配偶參加健保;但有一定雇主 的受僱者,應自受僱日起,由服務單位加保,不受6個月的限制。 2. 申請程序 符合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的大陸配偶,應檢附符合投保條件的 證件影本,並依下列手續辦理。 ◆ 有一定雇主的受僱者,應由服務單位申請參加健保。 ◆ 沒有工作者,應在臺連續居留滿6 個月或曾出境1 次未逾 30 日,且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6 個月之 日起,依附國人配偶投保。 ◆ 沒有工作也不符合以眷屬身分投保者,應在臺連續居留滿6 個月或曾出境1 次未逾30 日,且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 數後,併計達6 個月之日起,攜帶符合投保條件的證明文 件影本,到居留地的鄉(鎮、市、區)公所辦理投保。 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29 健康與醫療保健(衛生篇)

3. 全民健康保險的服務項目 保險對象發生疾病、傷病、生育事故時,可提供門診或住院 診療服務。但保險對象應依醫療相關規定就醫,並負擔部分醫療 費用。 4. 看病時記得帶「健保卡」 不論看病、領藥或做檢查,請記得帶「健保卡」,到門口 掛有全民健康保險標誌的診所或醫院,就能夠以健保的身分看醫 生,但須依看診醫院及診所掛號費收費標準及健保部分負擔規定 繳交費用。 如果您因故,在就醫時未帶健保卡,所有的醫療費用都必須 請您先自付。只要您在10 日內(不含例假日)攜帶健保卡到原 就醫的診所或醫院,診所或醫院會在扣除您應繳的部分負擔後, 將其餘費用退還給您。 全民健康保險卡樣張 孕婦的產前檢查 保持良好的生活作息、攝取適量的營養、定時進行產前檢查 以及了解胎兒的發育情形,都是懷孕階段要注意的事項。 內政部移民署 30 移居臺灣 距離 零

已經加入全民健康保險的大陸配偶,懷孕後可以直接到各醫 院或診所進行產前檢查。尚未納入全民健康保險者,仍可比照「醫 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依補助國人孕婦產前 檢查的補助標準,向當地鄉(鎮、市、區)衛生所申請開立產前 檢查補助單申請補助,並自110 年7 月1 日起,每胎補助次數增 加至14 次。 ◆ 尚未納入全民健康保險者,申請產前檢查補助單的應備文件: 1. 戶口名簿或現戶戶籍謄本正本。 2. 居留證正本。 ◆ 產前檢查補助單申領流程: 1. 備齊證明文件。 2. 衛生所人員確認無誤後,開立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作 為就醫憑證。 3. 孕婦拿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連同孕婦健康手冊至醫療院 所接受產前檢查,將由院所減免該次檢查費用。 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31 健康與醫療保健(衛生篇)

愛護身體 遠離感染 ◆ 愛滋病毒 愛滋病毒的傳染並不會區分性別、性向,避免感染愛滋病毒 最好的方法,就是遵守單一性伴侶的原則,並全程且正確使用保 險套及水性潤滑液。凡有性行為者,建議應主動進行1 次愛滋病 毒篩檢,目前除各地方衛生局(所)均有提供免費篩檢服務管道 的小叮嚀(二) 愛 擴大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 為支持與協助不孕夫妻生育願望,減輕進行試管嬰兒的經濟負擔, 自110 年7 月1 日起,衛生福利部擴大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對象。 ★補助對象: 夫妻至少一方為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妻年齡為44歲(含)以下, 並經人工生殖機構施術醫師診斷為不孕夫妻,須接受體外受精 人工生殖技術(俗稱試管嬰兒療程)者。 ★申請應備文件: 1. 夫妻雙方身分證明文件正、影本各1 份。 2. 匯款帳戶資料。 3.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須附證明文件正本。 4. 相關資訊可逕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全球資 訊網「健康主題/全人健康/試管嬰兒」專 區查詢,網址: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 aspx?nodeid=314,諮詢服務專線:02-25580900。 內政部移民署 32 移居臺灣 距離 零

的小叮嚀(三) 愛 外,政府亦有補助醫療院所免費提供匿名篩檢服務。此外,亦有 愛滋自我篩檢可進行自我檢測,以早期診斷早期治療。 懷孕初期,請儘早搭配產檢,接受愛滋病毒檢驗,以避免小 孩感染。無論是否為已取得健保身分的孕婦,目前政府皆提供免 費愛滋病毒篩檢服務,且針對感染愛滋病毒的孕婦提供免費藥物 治療、定期追蹤評估、適當生產方式建議、寶寶預防性治療及母 乳替代品等。相關資訊可直接與各地方衛生局(所)聯繫,或撥 打免付費1922 防疫專線洽詢,或逕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 資訊網查詢,網址:https://www.cdc.gov.tw。 配偶若感染愛滋病毒,依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 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應至衛生福利部或地方政府指定的醫院 接受治療及定期檢驗。自確診開始服藥後的相關醫療費用,2 年 內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補助,2年後則由健保對象與疾病管制 署共同負擔。 愛滋篩檢資訊 1. 愛滋快速自我篩檢網,網址: https://hiva.cdc.gov.tw/Selftest 2. 各地方衛生局(所) 3. 免付費1922 防疫專線 4.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 網,網址:https://www.cdc.gov.tw 5. 匿名篩檢資訊,網址: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 Page/gH7NyWhq3ulASakaq5DDIQ 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33 健康與醫療保健(衛生篇)

◆ 結核病與潛伏結核感染 結核病透過空氣傳播,一般人感染後結核菌會先進入休眠期, 這個階段稱為「潛伏結核感染(LTBI)」,日後受到壓力、懷孕、 疾病讓免疫力下降,結核菌甦醒可能就會發病成為具傳染性的「結 核病(TB)」。如您想瞭解自身是否感染,或檢驗陽性也願意接受 治療以避免未來發病,歡迎您直接與居住地的衛生局(所)諮詢。 此外,若您出現咳嗽超過2 週、咳血、胸痛、體重減輕、發燒、夜 間盜汗、食慾不振、疲倦等症狀,應立即前往醫療院所就醫,確認 是否罹患結核病,只要配合醫囑完成治療,結核病是可以治癒的。 嬰幼兒與成人預防接種 1. 嬰幼兒預防接種 (1) 寶寶兩地跑,預防接種該如何接續 因疾病流行趨勢因地而異,造成各國預防接種項目與時程 有些微不同,因此,若攜子女居住或往來於兩地之間,於 前往當地前,應先瞭解該國常規預防接種項目與時程,並 在國內完成部分劑次,後續至該國,再依其規定接續接種; 另回國後,可攜帶原使用保存的預防接種紀錄至各地衛生 所(室)或各縣市預防接種合約醫院診所完成補接種。 (2) 預防接種紀錄保存與補發 嬰幼兒自出生後各項疫苗的接種日期及接種單位等資料, 統一登記在兒童健康手冊「預防接種時程及紀錄表」,父 母應妥善永久保存,以提供醫護人員後續接種參考及相關 健康查詢。幼兒園及國小新生入學時,必須繳交該紀錄影 本,經校方及衛生單位檢查,若有未完成接種的疫苗劑次, 內政部移民署 34 移居臺灣 距離 零

的小叮嚀(四) 愛 健康諮詢可洽各鄉(鎮、市、區)的健康服務中心、衛生所,服 務內容如下: 1. 健康檢查、嬰幼兒檢查。 2. 避孕或產前檢查諮詢。 3. 辦理保健知識講座。 則安排進行補接種。另外,出國就學、工作或移民時,各 國亦多要求檢查該接種證明。若幼兒接種紀錄遺失了,可 向原接種單位或就近的衛生所(臺北市為健康服務中心) 申請補發。 2. 成人預防接種 有關大陸配偶辦理居留或定居的健康檢查證明,包括麻疹 及德國麻疹的抗體陽性檢驗報告或預防接種證明。衛生福利部疾 病管制署目前已提供辦理居留、定居階段或已居留、定居臺灣的 15 至49 歲大陸女性育齡階段配偶,如德國麻疹抗體呈陰性者, 可至各地衛生所免費接種一劑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 (MMR)。 婦女於懷孕期間如經檢測未具德國麻疹抗體,應避免前往德 國麻疹流行地區,並於產後儘速持德國麻疹抗體陰性證明,就近 至各衛生所(臺北市為聯合醫院12 區附設門診部)或合約院所 接種1 劑MMR疫苗,以保障婦女本身、新生兒及下一胎幼兒的 健康。 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35 健康與醫療保健(衛生篇)

什麼是乳房X光攝影檢查?政府有補助嗎? 可以到哪裡接受檢查? Q 乳房X光攝影是一種使用低輻射劑量X光透視乳房的技術, 它可以用來偵測乳房的鈣化點或腫瘤,發現無症狀的零期乳 癌,是目前證實最有效的篩檢工具,我國實證研究,大規模 乳癌篩檢能降低41%的乳癌死亡風險,並減少30%的晚期 乳癌發生率。 政府補助以下婦女每2 年1 次乳房X光攝影篩檢費用 1. 40 至44 歲具二親等以內血親罹患乳癌家族史者(二親等 以內血親指祖母、外婆、母親、女兒或姊妹)。 2. 45至69歲,請攜帶健保卡至乳房X光攝影認證醫療院所檢 查,有關醫療院所資訊可洽當地衛生局(所),或至衛生 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hpa.gov.tw。 什麼是子宮頸抹片檢查?可以到哪裡接受檢查? Q 凡是有性經驗的婦女,建議每3 年至少做1 次子宮頸抹片檢 查,政府補助30 歲以上婦女每年1 次子宮頸抹片檢查。 1. 提供檢查服務的單位:健保特約的婦產科、家庭醫學科診 所或醫院。 2. 準備文件:健保卡。 3. 檢查前提醒:在檢查前一天請勿盆浴、盥洗陰道或使用陰 道塞劑,前一夜不要有性行為、同時避開月經期間。 內政部移民署 36 移居臺灣 距離 零

什麼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感染途徑?潛伏期、可傳染期、常見症狀及預 防方式為何? Q 1. 感染途徑 COVID-19是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所造成的疾病,透過吸 入、直接或間接接觸途徑傳播,包括: (1) 吸入含有病毒的呼吸道飛沫及氣膠粒(aerosol)。 (2) 被帶有病毒的飛沫直接噴濺於眼、口、鼻黏膜。 (3) 手部直接碰觸到帶有病毒的飛沫,或間接碰觸帶有病 毒的物體表面,使手部遭受病毒污染後,再碰觸眼、 口、鼻黏膜。 2. 潛伏期、可傳染期及常見症狀 (1) 潛伏期為1 至14 天(多數為5 至6 天);但亦可能因 病毒株變異而有差異。 (2) 通常發病前2 天即可能具有傳染力。 (3) 臨床症狀包括發燒、乾咳、倦怠,約三分之一會有呼 吸急促。其他症狀包括肌肉痛、頭痛、喉嚨痛、腹瀉 等,另有部分個案出現嗅覺或味覺喪失(或異常)等。 3. 預防方式 為預防感染,應避免直接接觸到疑似COVID-19個案帶有病 毒的分泌物以及預防其飛沫傳染。相關預防措施包括: (1) 關注並配合最新公告防疫政策與相關規範。 (2) 維持手部衛生習慣(尤其飯前與如廁後),手部不清 潔時,不可觸碰眼口鼻。 (3) 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搭乘交 通工具時,建議佩戴口罩與採取相關防疫措施。 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37 健康與醫療保健(衛生篇)

(4) 身體不適時,請佩戴口罩儘速就醫;就醫時,請說明 旅遊史、接觸史、職業以及周遭家人同事等是否有群 聚情形。 (5) 配合COVID-19 疫苗接種政策,按時完成接種。 內政部移民署 38 移居臺灣 距離 零

福利篇 四、福利資源與人身安全 福利資源. ................................40 性別平等 相互尊重...............45 人身安全. ................................45 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39

四、福利資源與人身安全 新住民要有自我意識,保護自身的健康和安全。如果不幸遭受 家庭暴力、性侵害或家庭發生變故,要立即向當地政府請求協助。 福利資源 臺灣福利資源充足,內政部移民署特別規劃建置「外來人士 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1990」,提供中、英、日、越南、印尼、 泰國、柬埔寨等7 種語言的免付費諮詢電話,服務內容包括提供 生活需求、教育文化、就業服務、醫療衛生、人身安全、子女教 育、居留及定居法令等。新住民在臺灣遇到任何困難,都可以直 接撥打1990。 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 1990 內政部移民署 40 移居臺灣 距離 零

服務時段如下: ★ 中、英、日語:24 小時、全年無休。 ★ 越南語、印尼語、泰國語、柬埔寨語:每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5 時(不含國定例假日及其他休息日)。 目前,臺灣22 個縣市已設置「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詳 如附表2),依據新住民個人及其家庭的需要,提供整合性的服務, 如:新住民相關問題諮詢、家庭關懷、協助申請社會福利、辦理 生活適應主題課程、才藝暨生活技藝研習、親職教育講座、成長 團體、多元文化活動等。 的小叮嚀(五) 愛 ★新住民新鮮事 輕鬆掌握零距離 內政部移民署建置「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站」, 主題包括新住民生活輔導、培力就業、教育文化、 醫療福利、資訊服務、基金與會報等,供各界瀏覽 新住民相關福利及權益資訊。 網站設有中文、英文、印尼文、越南文、泰文、柬埔寨文、緬甸文 等7國語版,供新住民查詢使用,網址:https://ifi.immigration.gov.tw。 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41 福利資源與人身安全(福利篇)

的小叮嚀(六) 愛 因離婚喪偶而獨自扶養子女,導致經濟陷入困難者,可向各地方政 府社會局(處)申請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申請單位:各地方政府社會局(詳如附表2) ★協助內容: 緊急生活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子女教育補助、傷 病醫療補助、兒童托育津貼、法律訴訟補助及創業 貸款補助等。 ★LINE一下,隨時獲取新資訊 加入LINE群組方式: 1. 使用行動條碼 於功能選單點選「加入好友」>「行動條碼」, 讀取本帳號的行動條碼後,即可加入好友。 2. 搜尋官方帳號 (1) 於功能選單點選「官方帳號」>「主頁」, 搜索ID「@ifitw」,點選「加入」後,即可加 入好友。 (2) 於功能選單點選「官方帳號」>「主頁」, 搜索「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點選「加入」 後,即可加入好友。 內政部移民署 42 移居臺灣 距離 零

的小叮嚀(七) 愛 設籍前的大陸配偶如具下列情形者,得向居住地的地方政府申請 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相關福利及社會救助補助: ★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相關福利及扶助 設籍前的大陸配偶,如3 個月內因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 活、經濟困難者。 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43 福利資源與人身安全(福利篇)

★設籍前新住民社會救助 1. 經核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2. 在臺個人財產(含動產及不動產)未超過中央、地方政府公 告的當年度低收入戶金額。 3. 最近1 年居住國內超過183 天者。 未納全民健康保險的懷孕婦女,因懷孕或生產發生的醫療費用, 導致生活陷入困境,可透過各地方政府訪視評估後,獲得急難救 助補助。 內政部移民署 44 移居臺灣 距離 零

性別平等 相互尊重 我國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為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 公約(CEDAW)」,推動大眾建立性別平等、相互尊重的觀念, 並建構對性別暴力零容忍的社會意識,提高司法及檢調單位處理 婦幼案件的性別意識,目前已由該會於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就「前 言」、「願景」、「理念」、「政策目標」、「推動策略」及「附則」 等六大面向,規劃施政措施,打造安全無虞的生活環境。如有任 何性別相關陳情案件,歡迎聯繫行政院性別平等會設 置的「性別平等信箱」,網址:https://www.gender.ey. gov.tw/appeal/Step1.aspx。 人身安全 新住民較常遭遇的人身安全問題,包括家庭暴力、性侵害以 及人口販運。 如果有心理困擾或情緒問題,要如何尋求 協助? Q ★ 您可以向各縣市衛生局的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尋求協助, 該中心專業人員會提供您心理諮詢及資源轉介服務。 ★ 您也可以撥打衛生福利部「安心專線1925」(依舊愛 我),提供24 小時即時心理與情緒問題專業諮詢服務。 安心專線1925 24h 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45 福利資源與人身安全(福利篇)

1. 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指的是「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的騷 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的行為」。其中,家庭成員包括 配偶或前配偶,現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與 現或曾為直系血親或姻親、四親等以內的旁系血親或姻親等。 身體上不法侵害指的是:虐待、遺棄、押賣、強迫、引誘從 事不正常的職業或行為、濫用親權、利用或對兒童少年犯罪、傷 害、妨害自由、性侵害⋯等,包括有鞭、毆、踢、捶、推、拉、甩、 扯、摑、抓、咬、燒、扭曲肢體、揪頭髮、扼喉頭、或使用器械 攻擊等方式。 精神上不法侵害指的是: (1) 言詞虐待:用言詞、語調予以脅迫、恐嚇,以企圖控制被 害人。如:謾罵、吼叫、侮辱、諷刺、恫嚇、威脅傷害被 害人或其親人、揚言使用暴力等。 (2) 心理虐待:如:竊聽、跟蹤、監視、冷漠、鄙視、羞恥、 不實指控、試圖操縱被害人等足以引起人精神痛苦的不當 行為。 (3) 性虐待:強迫性或特別的性活動、逼迫觀看性活動、色情 影片或圖片等。 經濟上不法侵害指的是:不給生活費、過度控制家庭財務、 強迫擔任保證人、強迫借貸等惡性傷害自尊的行為。 如果不幸遭受到家庭暴力,建議您: (1) 保持鎮定,不要激怒對方,避免火上加油。 (2) 保護自己,尤其是頭、臉、頸、胸、腹部等重要部位。 (3) 大聲呼救,請家人或朋友幫忙。 內政部移民署 46 移居臺灣 距離 零

(4) 儘快避開、逃離現場,到朋友、親人或協助單位求救。 (5) 如有急迫危險,要立刻撥打110 向警方報案,請警察協助 處理。 (6) 立刻到醫院驗傷診療,並設法拍照存證。 (7) 如果需要接受法律扶助、診療驗傷、緊急診療、心理治療、 輔導、安置時,可以撥打113 保護專線或向地方政府「家 庭暴力及(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如附表5)尋求援助。 2. 性侵害 所謂性侵害是指對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 違反其意願的方法進行性交。性侵害行為包括性交、口交、體外 射精、性器官接觸、性猥褻等。如果不幸遭受到性侵害時,採取 方式如下: (1) 先不急著沖洗或換掉衣服,要保留各種證據,立刻到醫院 驗傷採證。 (2) 向警察局報案求援,員警會陪您到醫院詳細檢查、驗傷並 蒐集證物。 (3) 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 家長、家屬、醫師、心理師、輔導人員或社工人員得於偵 查或審判中,陪同被害人在場,並得陳述意見。 (4) 在調查過程中您的身分和相關文件都會保密,請您放心。 (5) 如果需要接受法律扶助、診療驗傷、緊急診療、心理治療、 輔導、安置時,可以撥打113 保護專線或向地方政府「家 庭暴力及(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尋求援助。 (6) 如有急迫危險,立刻撥打110向警方報案,請警察協助處理。 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47 福利資源與人身安全(福利篇)

如果不幸遭受家暴或性侵害,要如何尋求 協助? Q 臺灣各縣市都設立「家庭暴力及(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提供新住民法律扶助、緊急診療、心理治療、輔導和安置等, 萬一不幸受到家庭暴力或性侵害,建議您立刻撥打免費的求 救專線「113 保護專線」,或向地方政府「家庭暴力及(暨) 性侵害防治中心」尋求援助。此外,也可以直接撥打「110 緊急救援電話」,向各縣市警察機關報案、向衛生醫療單位 求援、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或提出告訴。 何謂性騷擾?萬一受到性騷擾要如何尋求 協助? Q 所謂性騷擾,是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 而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 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 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的條件。 (2) 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的方 式,或以歧視、侮辱的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 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懼、感受敵意或冒犯的情 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 動或正常生活的進行。 被害人可向警察機關報案,警察機關將依職權處理並詳予記 錄、調查,並保全證據。至於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 對其造成敵意環境性騷擾,或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造成 交換式性騷擾,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可循所屬雇用單位 所設置的性騷擾申訴管道處理。 內政部移民署 48 移居臺灣 距離 零

3. 人口販運 指基於剝削意圖或故意,符合下列要件者: (1) 不法手段:以強暴、脅迫、恐嚇、拘禁、監控、藥劑、催 眠術、詐術、故意隱瞞重要資訊、不當債務約束、扣留重 要文件、利用他人不能、不知或難以求助之處境,或其他 相類之方法。但對未滿十八歲之人從事人口販運,不以符 合不法手段為必要。 (2) 不法作為: A. 從事招募、買賣、質押、運送、交付、收受、藏匿、隱避、 媒介、容留國內外人口。 B. 使他人從事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 C. 使人為奴隸或類似奴隸、強迫勞動、從事勞動與報酬顯 不相當之工作或實行依我國法律有刑罰規定之行為。 D. 摘取他人器官。 的小叮嚀(八) 愛 杜絕人口販運不二法門:明智的判斷和及時的求援 ★在任何文件上簽名之前,必須詳細了解其內容。 ★保管好自己的護照及機票。 ★ 隨身攜帶家人電話,並熟悉臺灣的人口販運通報專線110(警政 署)、1955(勞動部)或02-23883095(移民署)。 ★確保自己的身體安全,不受他人侵害。 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49 福利資源與人身安全(福利篇)

如何識別人口販運被害人? Q 若你有機會能與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談話,你可以試著支開 他的陪同者,如:配偶、家人或雇主,因為這些陪同者可能 是人口販子所偽裝的。你可提出以下問題幫助識別是否為人 口販運被害人。 1. 你的重要身分證明文件是否被扣留? 2. 你收到的工作收入和合約內容是否不同? 3. 你是否被控制,無法自由和親友連絡? 4. 你是否遭受暴力、威脅、羞辱等不當對待? 5. 你曾試著離開而遭受威脅或傷害嗎? 6. 有沒有人威脅你的家人,脅迫你做不願意做的事? 人口販運通報專線 110(警政署) 或 1955(勞動部) 或 02-23883095(移民署) 內政部移民署 50 移居臺灣 距離 零

工作篇 五、就業與權益保障 加入職場 實現夢想...............52 掌握資訊 贏得先機...............54 投資創業 設立公司...............57 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51

五、就業與權益保障 政府非常重視個人能力的發展,從就業服務、職業訓練、技 能檢定及創業都有一系列的規劃和服務。 加入職場 實現夢想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7 條之1 規定, 大陸配偶經許可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居留期間得在 臺灣地區工作,不必申請工作許可。 大陸配偶想找工作,除可以攜帶有效居留證到公立就業服務 機構,由該機構提供求職推介、職業探索、就業諮詢、陪同面試 與協調雇主等各項服務外,也可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 或逕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台灣就業通網站查詢,網址:https:// www.taiwanjobs.gov.tw。 內政部移民署 52 移居臺灣 距離 零

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的就業服務內容如下: ◆ 提供求職登記、就業諮詢、職業訓練諮詢及個別化就業服務。 ◆ 提供最新就業機會與職業訓練相關訊息。 ◆ 提供陪同面試及協調雇主服務。 ◆ 運用臨時工作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求職交通補助金 與僱用獎助,協助就業。 ◆ 提供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協助就業準備及職場適應。 ◆ 加強對雇主宣導,以提高雇主僱用意願,協助排除大陸配 偶就業障礙。 ◆ 大陸配偶若有其他相關需求,可協助轉介至其他社會福利 團體或衛生醫療機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台灣就業通 免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 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不含國定假日) 上午8:30 ∼下午6:30 網址:https://www.taiwanjobs.gov.tw 大陸配偶於求職或受僱時,均受「就業服務法」及「性別平 等工作法」保障,雇主不得違反就業歧視禁止的相關規定,亦不 得因大陸配偶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的情況而解僱。 雇主應依法令規定為大陸配偶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 工職業災害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此外,適用勞動基準法的事業 單位,應給付不低於基本工資的薪資及提繳勞工退休金,相關勞 動權益與本國國民一致,不應有就業歧視或差別待遇。 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53 就業與權益保障(工作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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