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 移居臺灣零距離

十一、在臺相關法令問答 (一)大陸配偶第2次申請來臺團聚,須準備哪些文件? 1. 申請書,並貼最近2 年內同我國國民身分證規格的2 吋 白底彩色照片1 張。 2. 保證書(保證人應由臺灣地區配偶擔任)。 3. 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影本、其他證照或足資證明身分文 件影本。 4. 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或大陸地區護照影本。 5. 已辦結婚登記的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正、影本(正本 驗畢歸還)。 6. 委託他人代辦者,應附委託書。 7. 掛號回郵信封,自取者得免附。 8. 證照費600 元。 內政部移民署 102 移居臺灣 距離 零

RkJQdWJsaXNoZXIy MTYzM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