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就讀國內公私立各級各類學校1 年以上的證明。 ◆ 曾參加國內政府機關所開設課程的上課總時數或累計時 數達72 小時以上的證明。 ◆ 參加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 基本常識測試的合格證明。一般民眾合格分數為60 分, 如為65 歲以上的年長者,合格分數為50 分。 ◆ 就讀學校證明或上課時數紀錄已由各級各類學校或政府 機關登錄並通報至戶政系統者,或曾參加歸化測試者, 得免提證明文件,由戶政機關代查。 (5) 依國籍法第9 條第4 項第3 款規定,由外交機關出具查證 屬實的文書正本。 (6) 無國籍人應檢附本署核發載有「無國籍」的外僑(永久) 居留證及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如:外國政府核發載明無國 籍的旅行身分證件正本(驗畢後,由受理機關發還)或其 他經內政部認定的無國籍證明文件。 (7) 國內未辦妥結婚登記者,應檢附結婚證明文件、外籍配偶 及國人配偶的國籍身分證明文件。 (8) 最近2 年內拍攝符合我國國民身分證規格2 吋相片1 張。 (9) 證書費新臺幣1,200 元(請以郵政匯票繳交,受款人:內 政部)。 2. 申請臺灣地區居留證 受理單位:內政部移民署服務站(居留地) 應備文件及費用: (1) 黏貼最近2 年內拍攝符合我國國民身分證規格2 吋照片1 張的居留申請書。 外籍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中文版 27 居留與入籍(戶籍篇)
RkJQdWJsaXNoZXIy MTYzM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