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辦理公司(商號)設立登記 (1) 公司 ◆ 實收資本額新臺幣5 億元以上 辦理機關: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 實收資本額未逾新臺幣5 億元 辦理機關: 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臺北市政府、新北市 政府、桃園市政府、臺中市政府、臺南市政 府及高雄市政府。 (2) 商號 辦理機關:商號所在地的縣市政府。 詳細資訊及流程圖可逕至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全球資訊網「申 辦業務及案件查詢/僑外來臺投資」專區查詢,網址:https://dir. moea.gov.tw/businessPub.view?lang=ch&op_id_one=1。 僑外來臺投資常見問答集 相關資訊可逕至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全球 資訊網「申辦業務及案件查詢/僑外來 臺投資」專區查詢,網址:https://dir.moea. gov.tw/businessPub.view?lang=ch&op_id_one= 1&tab=3#horizontalTab。 內政部移民署 76 移居臺灣 距離 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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