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創業 設立公司 未取得我國國民身分證的外籍配偶,如欲在國內投資新設公 司(商號),須依華僑及外國人投資新設國內公司(商號)規定 辦理。 申辦流程及辦理機關如下: 1. 提供投資查詢等相關服務 辦理機關:經濟部投資促進司。 2. 申辦核發公司(商號)名稱及營業項目預查表 (1) 設立公司 辦理機關: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2) 設立商號 辦理機關:各縣市政府。 3. 辦理僑外投資核准 辦理機關:經濟部投資審議司。 應備文件: 投資申請書、預查表影本、投資人身分證明文件、 代理人授權書正本及相關應備文件等。 4. 匯入投資金額至新設事業籌備處銀行帳戶 辦理機關:各大銀行。 5. 申請匯入資金審定 辦理機關:經濟部投資審議司。 應備文件: 審定投資額申請書、匯入匯款通知書、買匯水單正 本及投資事業籌備處銀行存摺影本等。 外籍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中文版 75 就業與權益保障(工作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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