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外國護照遺失,如何申請補發? Q 如果有停(居)留法令問題,該如何尋求協助? Q 申請護照遺失報案證明: 1. 本證明須由本人親自於上班時間至內政部移民署服務站 辦理,另下班時間至內政部移民署專勤隊辦理,不得委託 代辦。 2. 應備文件: (1) 申請表1 份。 (2) 2 吋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 張。 (3) 護照以外的相關身分證明文件。 護照補發: 持報案證明等相關文件向原屬國政府、駐臺使領館或授權代 表機構辦理新護照或旅行文件。 有停(居)留法令問題時,可親至內政部移民署服務站諮詢 或以電話洽詢,有關移民署各服務站通訊資料詳見附表1。 內政部移民署 30 移居臺灣 距離 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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