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加入全民健康保險的外籍配偶,懷孕後可以直接到各醫 院或診所進行產前檢查,尚未納入全民健康保險者,仍可比照「醫 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依補助國人孕婦產前 檢查的補助標準,向當地鄉(鎮、市、區)衛生所申請開立產前 檢查補助單申請補助,並自110 年7 月1 日起,每胎補助次數增 加至14 次。 ◆ 尚未納入全民健康保險者,申請產前檢查補助單的應備文件: 1. 戶口名簿或現戶戶籍謄本正本。 2. 居留證正本。 ◆ 產前檢查補助單申領流程: 1. 備齊證明文件。 2. 衛生所人員確認無誤後,開立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作 為就醫憑證。 3. 孕婦拿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連同孕婦健康手冊至醫療院 所接受產前檢查,將由院所減免該次檢查費用。 外籍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 中文版 47 健康與醫療保健(衛生篇)
RkJQdWJsaXNoZXIy MTYzMDc=